不动产登记是房管局吗
不是,不动产登记中心不是房管局。房管局,是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公房的管理、修缮改造和房租收缴的机构。而不动产登记中心,是国土资源部下属的单位,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房产局是隶属市(县)政府的职能管理局、目前归于建设局;不动产登记局是由国土资源部负责。
房管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区别在于两者职能不同;
房管局对住宅建设与保障、房地产开发与交易、物业服务、房屋拆迁、住房公积金以及直管公房和房地产监察等方面实行科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
不动产登记中心承担指导监督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以及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二条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房管局是不动产登记中心吗
不动产登记中心不是房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房管局的归属单位不同。房管局,是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公房的管理、修缮改造和房租收缴的机构。而不动产登记中心,是国土资源部下属的单位,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
房产局是隶属市(县)政府的职能管理局、目前归于建设局;不动产登记局是由国土资源部负责。
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房管局的职责也是不同的。房产局是隶属市(县)政府的职能管理局、目前归于建设局,依据当地政府赋予的职能,对全市(县)住房制度改革、住宅建设、住房保障、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房屋拆迁、房地产产权交易、住房公积金、直管公房和房地产监察等方面实行科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不动产登记局是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后,国土资源部2014年1月26日表示,在该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
买房看房需要注意的问题
1、一定要看五证
看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否齐全,尤其是商品销售许可证,必须是原件。
2、看沙盘时应注意的问题
(1)户型的好坏直接影响购房者入住的舒适度首先要注意看户型是否方正,其次看功能分区是否合理,卧室、厨房等分区是否明显,动静区是否分离。
(2)看沙盘上是否注明“模型”或“效果图”字样及模型比例看沙盘的比例尺寸,确定沙盘是否根据实际规划比例制作。
(3)看小区整体规划沙盘是小区的缩影。在沙盘上,小区密度是否过大、建筑与景观的搭配是否协调、交通的分布是否合理、公共设施的分布是否人性化、小区与周边环境的关系等都一目了然,而这些对以后的居住质量影响非常大。
3、公摊面积
现在的房子公摊一般都较大,如果有赠送面积一定要问好,赠送面积如果只是他说你可以使用,但却没有在房产证上体现出来,那这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购房者应该注意看房产证上的面积是否真的加上赠送面积了。
4、容积率
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一般越低越好,小区活动空间会大一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登记中心是房管局吗
不动产登记中心不是房管局。
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房管局的归属单位不同。房产局是隶属市(县)政府的职能管理局、目前归于建设局;不动产登记局是由国土资源部负责。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房管局的职责也是不同的。
房产局是隶属市(县)政府的职能管理局、目前归于建设局,依据当地政府赋予的职能,对全市(县)住房制度改革、住宅建设、住房保障、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房屋拆迁、房地产产权交易、住房公积金、直管公房和房地产监察等方面实行科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不动产登记局是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后,国土资源部2014年1月26日表示,在该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
一、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部法律事务中心)是国土资源部从事不动产登记、不动产权属和不动产市场监测相关政策、业务、技术等方面支撑工作与国土资源法律事务工作的国土资源部直属事业单位。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财务处)
负责中心政务、事务和财务管理,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承担全国不动产权利证书的监制管理、使用监管等工作。
2、党委办公室(人事处、纪检监察室)
负责中心党务、人事劳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中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工青妇团群众组织日常工作。
3、科技外事处(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
负责中心科技管理、外事和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建设日常工作。组织编制科技外事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质量监管、成果验收等;承担国土资源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翻译工作。
4、登记制度处
开展不动产登记理论、政策和相关标准研究;配合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登记的相关工作;承办不动产登记人员管理的制度研究和相关工作;承办专项登记的组织实施和相关研究工作。
5、登记事务处
承担国务院确定的国有重点林区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的海域使用权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及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发证的相关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中心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数据分析;开展不动产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制度研究;负责不动产登记等成果应用及社会化服务等工作。
6、产权与调处处
开展不动产权利制度及不动产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理论、政策研究;承办不动产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与调处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国不动产权属纠纷数据库建设和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动产登记是什么意思
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确定的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不动产登记中心属于社会工作。不动产登记中心一般是国土局下属的,不动产登记局是国土局的下属二级局,在县里一般是副科级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本身也属于事业单位,而且不动产登记中心属于国土资源部的,管理的内容也是比较多的。
主要包含的就是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就是可以对国家的重点林区进行相应的登记,同时也可以发证。第二个方面就是可以对国有土地进行登记,同时发证。不动产登记簿采用电子介质的,应当定期进行异地备份,并具有唯一、确定纸质转化形式。
拓展知识:
不动产登记(Realestateregistration)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
2013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提出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改革任务。
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落地实施。2016年1月21日,中国国土资源部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8年3月起,中国正式开展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发证试点工作。
2023年4月25日,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在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议上宣布,中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2013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提出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改革任务。
2018年3月起,中国正式开展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发证试点工作。2023年4月25日,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在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议上宣布,中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